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2021年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始终坚持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需求。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
(六)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共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雒容人民法庭、阳和开发区人民法庭、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警大队等共计13个部门。
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立案庭负责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后移送相关庭室执行;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审批手续;负责本院的信访工作;统一编立、登记各类案件的案号,分流案件。
刑庭审判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各类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自诉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民一庭审判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及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民二庭审判第一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等案件。
行政庭负责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处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
执行庭负责执行立案庭受理的各类执行案件,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附加财产刑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协助外地法院来本辖区执行案件;办理委托执行案件的有关手续和委托评估拍卖的有关手续。
审监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核查工作;负责审判效率管理,监督审判工作流程,规范审限管理和结案管理;按时完成司法统计,评估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
政治部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工作考核、表彰和立功创模活动。
监察室负责草拟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院干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管理本院基础建设工作。
综合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收发文件,文书打印;文书档案管理;全院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新闻宣传和论文调研工作。
法警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执行押解人犯、值庭,协助审判、执行人员完成强制执行、财产保全、送达等任务;协助有关重大警务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院公用车辆的管理。
雒容法庭、阳和法庭审理本院受理的被告在本庭辖区内的一般民商事案件。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23.31万元,同比增加3123.31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23.31万元,同比增加3123.31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23.2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123.3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法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法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123.3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4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11%,同比增加1846.26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1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89%,同比增加1277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26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16%,同比增加2628.5万元,同比增长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4%,同比增加254.2万元,同比增长100%。
3. 卫生健康支出11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同比增加118.46万元,同比增长100%。
4. 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1%,同比增加122.1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4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11%,同比增加1846.26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1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89%,同比增加1277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法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法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23.2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23.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6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2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26万元,项目支出127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法院)135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22.5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其他项目支出。
(三)案件审判2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四)案件执行54.8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五)"两庭"建设55.6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等支出。
(六)其他法院支出112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10.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费用。
(十)行政单位医疗79.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二)住房公积金12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6.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3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31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5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4.5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55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同比增长1.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各地法院来我市(含县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需要开支出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2.86万元,同比增加72.86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72.8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72.86万元,同比增长10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72.86万元。同比增加72.86万元,同比增长10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103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103万元。
十二、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351.5万元,同比增加1351.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为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我院所使用车辆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说明: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4.11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聘用人员支出,预算金额804.1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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