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柳财会〔2015〕21号
|
|
|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
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表彰在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多创佳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决定开展2015年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请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根据文件通知精神,按评选条件做好本行业(系统)、本单位会计工作先进者的推荐工作,填写《全区会计工作者先进个人候选推荐表》(附件1),整理会计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于2015年8月12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候选推荐人的材料(纸质版材料用3号字排版A4纸打印)两份,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本材料同时发送至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电子信箱18677101992@163.com及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电子信箱lz2830077@163.com。
附2015年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认真组织评选,切实评选出近年来在我区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表彰和奖励,切实树立全区会计人员的标杆和楷模,并且带动广大会计人员向先进学习,在全区会计人员中全面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使全区会计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区实施"双核驱动"、构建"三区统筹"以及打造"五个财政"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在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
各有关单位副处级以上(含)的人员、以往获得过"全区先进会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特殊情况除外)。
三、评选条件
凡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在会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社会上、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
(一)在参加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三)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第一线,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坚持原则、善于理财,并在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四)在保护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五)在会计理论研究、教书育人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我区会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并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
(七)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中勤勉尽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颇有成效,为提升我区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改善我区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推进我区会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
(八)除上述条件以外在会计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评选。本人所在单位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也不得参加评选。
四、推荐候选人
(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分配名额,我市推荐人数为5名候选人,推荐对象应该统筹考虑上述评选范围中各种类别会计人员。
(二)以上候选人推荐到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前,必须在推荐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市财政局对推荐对象在本市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该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简要先进事迹等内容。
(三)各部门推荐的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应征求对候选人所在单位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如上级主管、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类的候选人,还应征求同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意见。
五、自治区评选程序
(一)收到申报材料后,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上报的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要求的候选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二)确定正式表彰对象。评审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三)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产生异议的,推荐地级市和部门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六、奖惩办法
对获得"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财政厅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该人员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地市或部门参加下一轮评选推荐的资格。对于已授予"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主管部门为广西财政厅,联系人:会计管理处李亮
联系电话:0771-5331602、0771-5318020(传真)
通信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邮政编码:530021
电子邮箱:18677101992@163.com
附件:1.全区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2015年)
2.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2015年8月7日
皇冠博彩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印发
附件1
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2015年)
姓 名:
单 位:
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2015年8月
|
|
姓 名 |
|
曾 用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
|
联系电话 |
(办) (宅) (移动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 |
| |||||||||
|
|
简 历 |
| |||||||||
|
|
主 要 表 现 及 业 绩 |
| |||||||||
|
|
获 奖 情 况 |
| |||||||||
|
候选 人所 在单 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候选 人所 在单 位的 上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推荐 机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全区 先进 会计 工作 者评 选表 彰工 作领 导小 组办 公室 评定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
全区 会计 先进 工作 者评 选领 导小 组评 定审 核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附件2
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职务:
|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按干部(人员)管理权限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意见应相对明确,避免仅有"同意"即盖章的情况。
3.空白表格可复印。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