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0187/2025-2254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标 题:
- 财政部 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财监〔202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0日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财政部 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发布日期: 2021-09-20 15:30
2021年4月29日 财监〔2021〕4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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