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008鹿寨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三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鹿寨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基本职能是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
2022年鹿寨县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始终坚持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需求。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
(六)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我院下设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庭、行政庭、审监庭、速裁庭、家事少审庭以及中渡、寨沙、导江三个人民法庭等部门。机关人员构成情况:机关编制人数为10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03人,退休41人,聘用人员58人。
第二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290.19万元,同比减少58.63万元,同比下降2.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总预算2290.19万元,同比减少58.63万元,同比下降2.5%。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90.1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减少58.63万元,同比下降2.5%。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人员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相关经费减少。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总预算2290.1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77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同比增加75.02万元,同比增长4.4%。项目支出预算519.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7%,同比减少133.65万元,同比下降20.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919.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8%,同比增加19.2万元,同比增长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减少53.7万元,同比下降22.7%。
3.卫生健康支出10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同比增加3.58万元,同比增长3.7%。
4.住房保障支出8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减少27.71万元,同比减少25.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41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1.7%,同比减少282.48万元,同比下降16.7%。
2.项目支出预算87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3%,同比增加223.85万元,同比增长34.3%。
2022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二是基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0.19万元, 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0.1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19.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9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3.38万元,项目支出876.8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140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4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5.3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297.8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其他项目支出。
(三)案件审判4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四)案件执行36.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五)"两庭"建设1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维修。
(六)其他法院支出128.7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七)行政单位离退21.6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法院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费用。
(十)行政单位医疗52.4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54.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二)住房公积金80.7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3.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31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比2021 年(上一年)预算4.73万元,同比减少0.23万元,同比下降4.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4.5万元,同比减少0.23万元,同比下降4.9%,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各地法院来我院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需要开支出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12.37万元,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3.7%。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2.3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3.7%。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上年持平。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106.87万元。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12.37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106.87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106.87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
十二、2022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行政运行预算1400.1万元,同比增加152.9万元,同比增长12.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为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聘用人员费用放在行政运行预算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说明: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鹿寨县人民法院2022年单位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5万元。其中:聘用人员费用,预算金额357.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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