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指挥处置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指挥处置中心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查督查、核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柳州螺蛳粉等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承办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案件的稽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和调查;承担市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助开展市级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相关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目标是,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依法承担市场综合检查督查、核查处置,协助开展柳州螺蛳粉等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承办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市级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等。通过以上工作,有效打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市市场良好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指挥处置中心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内设6个科室,1个12315指挥中心,共7个内设机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人。
第二部分: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740.73万元,同比增加3.32万元,同比增长0.4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相应调整。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740.73万元,同比增加3.32万元,同比增长0.44%。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相应调整。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40.7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29万元,同比增长0.44%。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相应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同少)0万元,同比增长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相应调整。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740.7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6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68%,同比减少9.14万元,同比下降1.6%。减少原因:人员调离及退休。项目支出预算17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32%,同比增加12.43万元,同比增长7.2%。增加原因:增加协管员工资支出。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
1.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名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2%,同比减少5.91万元,同比下降1.03%。减少原因:人员调离及退休。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名称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同比增加4.97万元,同比增长5.58%。增长原因:增加社保支出。
3.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名称三,卫生健康支出3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7%,同比减少2.11万元,同比下降5.62%。减少原因:降低医疗支出。
4.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名称四,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8%,同比增加2.49万元,同比增长5.81%。增长原因:工资增加相应增加公积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6.68%,同比减少9.11万元,同比下降1.6%。减少原因:人员调离及退休。
2.项目支出预算17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2%,同比增加12.43万元,同比增长7.2%。增长原因:增加协管员工资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协管员的工资。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0.7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万元,项目支出172.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39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支出。
(二)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7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市场执法相关支出。
(三)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97.7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职业年金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37.5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0.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3.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4.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三)项目经费172.73万元,主要包括:市场秩序执法、其他市场监管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24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13.32万元,同比增加0.92万元,同比增长6.4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6.24万元,同比增加0.92万元,同比增长14.74%,增加原因:增加接待支出。 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日常执法用车购油、维修保养等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40万元,同比减少2.30万元,下降42.6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30万元,下降42.6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5.40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398.47万元,同比减少14.51万元,同比下降3.64%。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离及人员退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实有在编车辆4辆,车辆为单位所有,按用途划分:执法执勤用车4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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