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基本职能: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2021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疫情联防联控,坚持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少数民族特色司法服务,认真接受各方监督,为维护融水安全稳定、服务融水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融水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标准把牢政治方向。
(二)坚持服务大局,统筹抓好疫情下的审判执行工作。
(三)以审判质效为抓手,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
(四)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期待。
(五)加快基础建设,改善办公环境。
(六)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七)全面接受监督,促进工作良性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我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及融水法庭、大浪法庭、四荣法庭、汪洞法庭四个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216.52万元,同比增加2216.52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16.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4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89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2216.52万元,同比增加2216.52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16.5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216.52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我院相关经费以预留形式编入市本级预算,因而2021年预算数据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下同)。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2216.5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69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68%,同比增加1699.52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5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32%,同比增加517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749.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91%,同比增加1749.15万元,同比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8%,同比增加250.04万元,同比增长100%。
3.卫生健康支出10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5%,同比增加107.45万元,同比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109.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同比增加109.89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9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68%,同比增加1699.52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5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2%,同比增加517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6.52万元, 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699.5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1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49.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52万元,项目支出51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法院)支出1232.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共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支出28.3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干警保险、干警体检费的支出。
(三)案件审判支出9.7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青少妇维权岗经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费。
(四)案件执行支出9.3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经费。
(五)其他法院支出469.5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聘用人员支出、易地交流干部经费、办公楼运行维护费、安保、保洁、绿化维护外包服务费、专用材料费、数字化档案系统经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补助经费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2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人员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经费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6.2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2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109.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9.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96.9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30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4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6.24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6.24万元,同比增加6.24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调研、其他法院到我院学习交流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2.07万元,同比增加42.07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2.0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42.07万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42.07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37.12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37.12万元。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302.57万元,同比增加302.5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实有在编车辆,原因是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4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项目名称为聘用人员支出,预算金额374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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