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鹿寨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基本职能是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
2021年柳州市法院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始终坚持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需求。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
(六)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我院下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综合审判庭、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内设机构以及设立3个派出机构,即中渡人民法庭、寨沙人民法庭、导江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348.82万元,同比增加2348.82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348.82万元,同比增加2348.82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48.8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348.82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鹿寨县人民法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法院相关经费以预留形式编入市本级预算,所以2021年收入预算总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2348.8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69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2%,同比增加1695.86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65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8%,同比增加652.96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1900.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9%,同比增加1900.21万元,同比增长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同比增加236.85万元,同比增长100%。
3. 卫生健康支出10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9%,同比增加103.30万元,同比增长100%。
4. 住房保障支出10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同比增加108.46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69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2%,同比增加1695.86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65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8%,同比增加652.96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鹿寨县人民法院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院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法院相关经费以预留形式编入市本级预算,所以2021年收入预算总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8.8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8.8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0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4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86万元,项目支出652.9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法院)1247.2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法院日常运转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18.2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其他项目支出。
(三)案件审判1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四)案件执行27.8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院为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五)其他法院支出596.8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其他各项法院方面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案业务支出等。
(七)行政单位离退16.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法院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费用。
(十)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70.5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32.8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市统一规定,按柳州市法院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三)住房公积金108.4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法院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5.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6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32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3万元,同比增加4.7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73万元,同比增加4.73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各地法院来我院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需要开支出的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98.87万元,同比增加98.87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8.8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98.87万元,增长10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98.87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安排。
十二、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247.25万元,同比增加1247.2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为保障法院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说明:根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将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划转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复函》,从2020年起,柳州县区基层法院的公车编制全部划转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鹿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50万元,主要是聘用人员支出的预算金额357.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