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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三江县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2021-05-13 10:35

目 录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并接受其监督。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掌握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检察院是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设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3 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 33个。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48 人,其中在职干警 32 人,离退休人员 16人。

第二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765.84万元,同比增加765.84万元,同比增长100%,收入包括:经费拨款(补助)765.8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94.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0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765.84万元,同比增加765.84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65.8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765.84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市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765.8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03.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79%,同比增加603.45万元,同比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16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0%,同比增加162.39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59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7.62%,同比增加594.46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发放干警工资福利,检察业务日常运行,以及检察办案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2.01%,同比增加92.02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补贴以及干警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25%,同比增加40.27万元,同比增长100 %。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大额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39.1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10%,同比增加39.10万元,同比增长100 %。主要用于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0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603.4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工资福利,养老保险,检察业务日常运行。

2.项目支出预算16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0%,同比增加162.39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办案费、聘用人员经费、物业管理费、修缮费、检察机关移动办公平台等项目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市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5.84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765.8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9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45万元,项目支出162.3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4类公共安全支出59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2.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2.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检察业务日常运行,以及检察办案等的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支出。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9.1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3.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1.73万元,主要包括:支付干警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

(二)公用经费101.72万元,主要包括:检察业务日常开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1.40万元,同比增长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40万元,同比增加1.40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市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为:因财物统管试点改革,本单位车辆编制已上划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100%。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100%。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35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35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35万元。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01.72万元,同比增加101.72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日常机关运行。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市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编制上划到市院,由市院公开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