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及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三)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
(六)负责本级人民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院财务、装备工作及有关经费的计划、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规范化管理。
(八)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加强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九)承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属行政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的全额拨款政法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共8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驻沙塘检察室;无下属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061.37万元,同比增加1061.37万元,同比增加10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61.3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0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1061.37万元,同比增加1061.37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61.3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061.37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经费拨款(补助)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1061.3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19.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29%,同比增加819.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71%,同比增加241.68万元,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832.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2%,同比增加(832.35万元,同比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6%,同比增加118.53万元,同比增长100%。
3.卫生健康支出5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7%,同比增加54.5万元,同比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5%,同比增加54.5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23%,同比增加819.69万元,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24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77%,同比增加241.68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总支出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1.37元, 收入包括:收入来源为经费拨款(补助)1061.3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3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69万元,项目支出241.6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83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0.6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1.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开支及日常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8.5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9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4.5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9.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13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0 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原因: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8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减少原因:无此项开支。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减少原因:无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减少原因:因本单位车辆编制已上划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25.35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25.35万元。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590.67万元,同比增加590.67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皇冠博彩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车辆编制上划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车辆情况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由于培训费未得到人社局相关批复,暂时无法在预算中公开,待得到人社局批复后,将在决算中根据实际批复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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